近日,在资中县水南镇居民王志全搬回该镇青山村修缮好的住房之际,老人居住了20多年的一处违章建筑被拆除,这一跨度超过20年的历史遗留问题终于圆满解决。
现场调研违建情况
原来,20多年前,王志全在重龙镇文庙社区磨盘南路51号(老财政局楼下)私自搭建木质房屋并居住。老人私拉乱接水电、用柴禾做饭,极易引发火灾,对周边建筑造成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自创卫工作开展以来,重龙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问题。镇党委书记刘勇带队调研部署,组建专班,秉持“法为上、理为先、和为贵”的理念,通过“普法、晓理、动情”,高效解决此历史遗留问题。
劝导老人搬离
考虑到当事人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工作专班多次向老人及其子女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和耐心劝导,让当事人意识到“其诉求没有法律依据,理由站不住脚”这一关键点,认清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逐渐消除抵触情绪。
在认真听取当事人及其子女有关陈述诉求后,专班为老人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历史原因,以法律法规为底线,动之以情做通子女思想工作,协助劝导老人搬离。
拆除违建
在此过程中,工作专班了解到,当事人在水南镇青山村有住房,但由于经济困难,房屋未修缮。为此,工作专班联合水南镇召开专题研判会议,认为当事人条件达到政策要求,可以通过政策帮扶,协助修缮房屋。在解决老人的后顾之忧后,老人被党委、政府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的态度和实际行动打动,最终同意搬离并拆除私建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