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四川省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委托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资中县双河镇一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柴油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经检验,该加油站车用柴油闪点(闭口)项目实测值为58.0℃,不符合gb19147-2016《车用柴油》应≥60℃的标准要求,后经德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复检,其闪点仍不符合标准要求。
2023年12月1日资中县市场监管局以该加油站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为由立案调查。经查,该加油站于当年8月23日以8280.00元/吨的价格向中石化某公司订购0#车用柴油(ⅵ)10000公斤(12318升),购进价格82800.00元。后该加油站分别以6.90元/l-7.72元/l不等的价格向大货车等车主进行销售直至售完,并于11月4日收到不合格报告。
该加油站销售上述经检验不合格车用柴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资中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加油站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4493.00元,罚款61105.10元。
小科普:
闪点是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施用某种点火源造成柴油汽化而着火的最低温度。闪点的数值与柴油中的轻组分有直接关系,如果在储运过程中混入了少量的轻组分,就极有可能导致闪点项目不合格。闪点作为柴油储运及使用中的安全指标,过低的闪点除了不利于储运安全外,还会影响发动机工作,危及行车安全。资中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