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资中县市场监管局组织重龙镇、水南镇片区35户“小灶酒”经营户召开集体约谈会,进一步加强“小灶酒”质量安全监管,整顿规范散装白酒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约谈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存在白酒生产行为的经营户,必须达到《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的条件,并办理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达不到生产许可条件的,不得生产白酒,仅销售白酒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食品经营备案证);要求经营者进行自查整改,达不到生产条件的在2月5日前拆除相关设备。会后,35户经营者在《“小灶酒”食品安全集体约谈登记表》上进行了签字认可。
据了解,2月6日起,资中县市场监管局将抽调专人,分组对城区“小灶酒”经营户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拆除相关设备和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经营者进行再次督促,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多次督促仍然整改不到位的经营户,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曝光其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