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高火险时段即将来临,隆昌市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控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进一步抓好林区野外火源管控。严格落实省、市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紧盯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旅游用火等野外火源,不断推动源头治理;落实四级网格员810名、专(兼)职护林员77名;在林区设置防火卡点20个,安排值守人员40人;严管严查野外火源,组建991个林区村民森林防火“十户联保”小组,建立林区60岁以上老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监管台账。
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和“五周五缘”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科学组织实施林下、林缘可燃物清除,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已排查整治林区重点目标重要设施隐患15个、林区输配电线路隐患12处,清理可燃物412.9亩940.7吨。3月初以来,已检查1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个。
不断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依托瞭望监测、地面巡护、无人机侦察等开展火情监测,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针对清明节高火险时段,完善应急处置办法。全市落实半专业扑火队伍16支471人,村级扑火队伍190支2916人,森林消防车、水泵等装备180余辆(台),打火把3500把,各队伍处于全天候待命状态,确保突发火情能快速处理。
多措并举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在林区新增防火宣传牌400块,发放宣传单(册)8万份。各镇(街道)出动宣传车126辆次、人员820人次,入户宣传8065户。对农林交错区、林缘户、林中人等关键对象,广泛宣传、入户教育。以林区生产经营单位、施工作业企业为重点,开展规范用火行为宣传教育。通过电视、网络、宣传标语标牌、小喇叭等,大力开展防灭火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