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林草局下发了《关于2021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结果的通知》,其中隆昌古宇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通过验收。验收成功的背后,是隆昌市坚持全民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多措并举助推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结果。
治理河库环境,助力湿地公园建设。强化全市河库沿线生活垃圾整治,新修垃圾池100余个,配备村级专(兼)职清洁人员逾1000人。完成河库渠绿化50公里,水源涵养林200亩;拆除河库违建13处,责令停产企业116户,治理改造企业9户;开展农村农业污染防治,关闭养殖场48户,修建联户沼气池及养殖场沼气池61处。
推进古宇湖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整治。完成一级保护区整治工作,搬迁农户14户、农家乐2户;取缔二级保护区排污口6个,重点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的农家乐,拆除大型农家乐2家。加强农家乐管理,严控农家乐数量,禁止新增农家乐,所有农家乐必须修建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通过修建截污管网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排放至城市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全面完成截污管网工程建设。
建设生态防护林。投资1956.67万元,在湿地公园娃娃山建设生态防护林,栽植香樟、大叶女贞、黄花槐等乔木约1.2万株,栽植杜鹃、南天竹、金叶女贞等灌木约2.3万平方米。投资2365.64万元,在湿地植物园栽植荷花、黄花鸢尾等水生植物11万平方米。投资1760.18万元,在古宇湖湿地南、北岸坡体及岛屿,栽植丹桂、香樟、樱花等各类乔木约2.4万株,小叶黄杨、金叶女贞等灌木约2.8万平方米。投资100万元在古宇湖船型岛开展植被恢复工程,栽植红枫、红叶石楠等,形成良好的植物群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