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记者从隆昌市财政局获悉,隆昌市组织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不断提升预算绩效评价质量和财政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
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对自评范围、对象、时间等作出具体要求,新增重点领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财政部门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结合往年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对单位绩效自评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讲解,提升业务水平。
根据“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要求对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评价结果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引导各预算单位客观自评。严格审核预算单位填报的绩效自评表、报告及指标体系等。建立“单位全面自评 财政抽查复核”机制,将绩效自评情况与预算单位年度考核挂钩。
隆昌市有关部门将选取部分单位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及时发现自评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