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受隆昌市人民政府市长任伟委托,隆昌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朱廷主持召开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和隆昌市委常委会精神,研究了隆昌市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意见》的出台,为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明确了重点和要求,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意见》,领会《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把握精神实质。
会议强调,要扎实推动贯彻落实。由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认真梳理《意见》中的具体要求和任务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形成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责任时限,并将《意见》相关任务和要求纳入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确保任务目标有力有序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要创新开展工作,大胆探索推进,形成工作亮点。要切实做好督促考核。《意见》中各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相关部门要主动认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要将《意见》有关要求纳入今年营商环境工作考核重要内容,根据任务时间节点,对工作任务推进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和督查考核。
会前,与会人员学习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