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东兴区召开支持配合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第一次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东兴区委书记康厚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余梅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泽清,区委副书记徐荣彬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东兴区支持配合第三轮省督、央督工作的准备情况,相关单位作了表态发言,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
会议强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和制度安排,是检验各级各部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高度警醒,在思想上杜绝麻木不仁、麻痹大意。要充分认识中央部署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和深远战略考量,提高政治站位,杜绝侥幸心理,主动接受督察、坚决配合督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部署要求上来。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责任落实、责任到位,在整改上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排查辖区和行业内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找突出短板、找薄弱环节、找典型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改。要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对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省级环保督察移交的问题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梳理,确保整改不遗不漏,做到问题清、底数明,不断化解问题存量、遏制问题增量。要立即进行现场核查,全覆盖开展现场“回头看”,对照反馈问题,核查整改措施是否全部落实,整改目标是否真正达到,后续长效运维机制是否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