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东兴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二十届二中全会、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和十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议稿)》的报告;区法院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区人民法院关于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非粮化”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对有关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有关辞职决定,举行颁发任命书及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