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乡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成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指出“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市委八届七次全会指出“坚持重点突破,突出县城和乡村,聚焦解决面貌提升、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促进城乡要素融合、产业融合、设施融合、治理融合。”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双向流动问题,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人地钱技”问题,只有在现有的城乡发展基础上有效解决城乡发展过程中的人口、土地、资金和技术等问题,才能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构建协调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重要助力。
畅通城乡人口自由流动通道。人才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无论城市的发展,还是城镇与乡村的振兴都离不开人这一关键要素。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的重要抓手就是必须有效解决城乡人口流动问题,建立起畅通的城乡人口流通双向渠道,确保城乡人口能够“流得出”和“回得来”,既要实现农村人口的市民化,也要让懂技术、会经营、有资本的返乡创业人员、技术人员、乡贤等能够顺利回到农村搞生产、抓建设、作贡献。为此,要逐步完善现有的城乡落户政策,做到既能让外出务工人员能够在城市顺利落户,也能让真心为乡村振兴努力的返乡人员顺利在农村落户,从而为城镇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新活力。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基础设施,有效解决落户人员的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问题,切实增加流动人员的获得感、归属感和幸福感。要健全人才返乡和入乡的激励机制,努力为他们提供政策、资金、金融、技术和社会服务等各项保障,营造更加优质的创新创业环境。要进一步完善人才晋升机制,结合地方实际,适当放宽地方在编人才的职务和职称晋升通道,更好地保障返乡人才的合法权益。要不断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探索技术入股、人才入股、土地入股等多种模式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盘活农村资产,激发农村产业发展活力。此外,还要抓好城乡流动人员的人文关心和关怀,切实解决城乡流动人员的工作生活难题。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是人类开展一切生活和生产活动的源泉和依托。不断创新土地生产经营方式能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土地“三权分置”,实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有效分离,在保证土地归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土地流转承包步伐,实现对现有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创造有利条件。要立足地方发展实际,逐步完善现行的土地流转承包制度,切实保护土地流转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而实现城乡资源要素的高效流动,推动农村产业集约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化发展进程。创新和完善农村土地的集体产权制度,探索和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有计划地推进落户城镇的群众按照市场标准自愿有偿转让农村权益,其中包括土地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村房屋使用权,帮助农村人口实现真正的市民化。要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准入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进行放活处理,允许它们进入市场流通,全面提升城乡土地综合使用效率,优化城乡发展布局,加快我国城乡融合发展步伐。要进一步完善现有土地征用制度,规范土地征用相关程序,做到土地征用政策透明、权益公正、利益公平,有效保证被征用地农民和集体的相关合法权益。
强化乡村发展资金保障。资金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保障,能够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持续的财务支持,进而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通过搭建成熟的资金流通平台,能够更好地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为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支持。要健全和完善城乡融合发展资金统筹管理机制,切实发挥各项资金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提升资金综合利用效率。地方政府部门可以在风险可控范围内适当发行政府债券,进而更好地为城乡公益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城乡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大对城乡融合发展的资金支持,创新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类别,更好地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金融服务,降低城乡融合发展的融资成本,保障产业发展资金充足。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形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形式,有条件的地方可因地制宜创新设计专属担保产品,提供精准化农业融资担保服务,重点支持地方特色农业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农业保险产品服务,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成本变动,建立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动态调整机制,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提供更加全面、更高标准的农业保险,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要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帮助城乡建立规范化、法治化的基层营商环境,使工商资本与村集体经济相适应,更好地为城乡综合发展提供资金、产业、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实现合作共赢。
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由于地域和人才限制,城市的科学技术水平明显高于农村,并且绝大部分涉农科研成果都集中在城里的涉农院校和科研单位,但这些科研成果由于尚未与农村发展需求相结合,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却相对较低。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就是要将农业科研与乡村产业发展相结合,生产适合城乡融合发展的农业科研成果,进而不断提升科研成果的落地转化效率。地方政府部门要切实发挥好政府的服务职能,以推动地方农业产业发展为目标,通过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地方涉农高校和科研院所研发和引进适合地方产业发展的相关科研产品,进而提升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效率。要健全科技成果的入乡转化体系,搭建配套的城乡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实现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让市场消费者能够真正接受和运用这些科研成果。要探索搭建科研人员增值服务平台,创建城乡科技人才之家,为从事乡村事业发展的农业技术科技人员提供经费保障,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入户指导、技术入股、科研研发等相关工作,进而更好地调动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让涉农科研人员能够真正静下心来搞科研,安下心来出成果。要充分借助大数据平台,结合城乡融合发展机遇,有序开展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加快实现乡村生产装备的现代化,生产技术的专业化,推动智慧农业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要切实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加强引导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来共同推进科研成果落地转化。要结合乡村市场发展需要,在城乡广泛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创新和产学研项目,进而提升科研相关科研成果的认知度,实现涉农科技成果的快速推广与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