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当天,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法院以案说法提醒市民,远离毒品,筑牢禁毒防线。
该案中,被告人李某某因伙同他人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挡获,公安机关从其住处搜查出冰毒和麻古共计20余克,以及用于称量毒品的电子秤一台和分装袋若干。公诉机关经侦查指控李某某分别向刘某某和成某贩卖冰毒0.2克,并以贩卖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李某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市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该案开庭期间,法院邀请了部分群众旁听庭审。该案庭审程序规范流畅、严谨有序,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旁听人员近距离了解涉案人员犯罪的全过程,真切感受法律威严,对毒品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社会危害及相关法律规定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承办法官表示,为扎实推进“清远断流”禁毒专项行动,市中区人民法院始终围绕“禁绝毒品”工作目标,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打治并重”,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毒品重点治理,纵深推进禁毒人民战争。